足协规定中超俱乐部的单赛季总支出不得超过6亿元对违规者将采取重罚

来源:新快报

昨天下午,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在上海召开。会上,足协规定中超俱乐部的单赛季总支出不得超过6亿元,对违规者将采取重罚。同时,中国足协还要求中超、中甲、中乙联赛各俱乐部于下赛季开始前完成名称非企业化变更。

根据足协新规定,中超俱乐部单个赛季总支出不得超过6亿元,中甲俱乐部单个赛季总支出不得超过2亿元,其中包括青训和女足费用,但不包括体育场等基础设施费用,青训费用不包括独立运营的足球学校。在球员个人工资方面,国内球员年薪不得超过税前500万元,俱乐部一线队国内球员平均年薪不得超过税前300万元。外援年薪上限税前300万欧元,外援薪水总额在税前1000万欧元以内。对于入籍球员,各俱乐部可自行选择标准执行相应的薪酬限额。

这个“工资帽”比中超的工资现状低很多。根据足协公布了中超联赛多项统计数字,中超俱乐部赛季平均薪金支出11.779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内球员平均收入553.5669万元人民币,外援平均收入5847万元人民币;国内球员总收入22.5698亿元人民币,外援总收入37.4209亿元人民币。在多年的“野蛮生长”下,中超的发展方向已经彻底跑偏,联赛的盈利能力和投入强度完全不符,足协对投入加以限制是对联赛的一种矫正。

此次改革,中国足协的态度十分坚决。对于违反规定的俱乐部,足协将会扣除联赛的积分;如俱乐部与球员签订“阴阳合同”或违规发放薪酬,取消该俱乐部当赛季比赛成绩并直接降级,对涉事球员处以禁赛24个月的处罚。

此外,在中性名变更方面,工商注册官方名称规范为:行政区划+俱乐部名称+足球俱乐部+企业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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