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网络与司法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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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有四个与网络相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苏州高新区举办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五十个典型案例。与往年相比,2011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不仅数量猛增,而且产生不少新特点,比如与网络有关的案件比重明显增多,公布的十大案件中就有四个与网络相关。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淘宝网商标侵权纠纷案、“拉菲”商标纠纷案、“大运”与“江淮”汽车商标纠纷案、“格力”诉“美的”空调器“舒睡模式”专利侵权纠纷案、百度Mp3搜索著作权纠纷案、“3Q”之争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开心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卡斯特”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行政纠纷案等十件案例,当选“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件”。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陕西游久数码科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等50件案例,被选定为“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五十个典型案例”。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去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迅猛增长,新收案件59612件,较上年增长38.86%。目前,与网络技术开发和应用有关的版权纠纷受到业界高度关注,加强版权保护与促进新商业模式发展利益平衡的重要性空前凸显。特别是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与网络有关的案件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并且与公众生活联系越发紧密,引发社会较大关注。这个特点在昨天公布的十大案件中体现得十分鲜明,十大案件中有四个与网络相关,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多个领域。(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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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激增六成新华网

记者18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1年广东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持续快速增加,全省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6094件,同比上升60.47%。

广东高院副院长徐春建说,互联网是高新科技开发利用最集中的领域,网络技术创新不断催生新的网络商业模式,使互联网成为知识产权纠纷高发区。

据广东高院统计,2011年,广东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二审案件15012件和2129件,结案率为85.16%和92.5%。民事一审案件调撤9610件,调撤率达64.02%。其中,广东高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66件,审结563件。全省新收各类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884件1715人,审结832件1626人,对1428人作出有罪判决。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28件,审结27件。

徐春建介绍,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涵盖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不正当竞争各领域。一方面是对互联网企业自身所开发的网络技术的模仿和盗版,如对网站的克隆、对离线下载及即时通讯工具的软件技术进行抄袭、非法修改等;另一方面是通过网络非法传播与销售侵权,如通过搜索引擎、信息存储空间、手机上网(WAp转码)等互联网服务帮助非法传播作品,利用网络渠道进行虚假宣传,以电子商务为平台销售侵权产品等。

徐春建说,网络环境下的侵权行为具有规模大,实施成本低,传播速度快等特点,造成的侵权后果往往比传统的知识产权侵权严重;同时网络技术日新月异,为裁判者查清事实、划分责任带来挑战。对此,广东法院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建立科学、高效、坚固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记者毛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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