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当心自家的创新成果“被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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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可口可乐配方疑似遭泄密的新闻受到全球关注——如果可口可乐公司的员工跳槽,会不会导致“神秘配方”泄露?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但对于更多刚刚起步的创新型企业来说,他们可能尚未意识到防止员工带着技术秘密跳槽,以及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全市多个知识产权庭反映,近年来处理的商业秘密纠纷有逐渐增多趋势,其中不少因为原告方证据不足而最终以庭外和解告终。随着越来越多本土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壮大,如何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成果,尤其是不公开的“商业秘密”,亟需补上一课。

用好“商业秘密”不容易

众所周知,要让创新成果获得法律保护,可通过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方式。此外,还有一种“不申请”、“不公开”的方式,也可以让创新成果一直处于保密状态,从而确立自身优势,这就是“商业秘密”。可口可乐的配方就是最典型的“商业秘密”,从未公开,也不是专利,却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上海衡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律师李蕾分析,同一项技术成果,如果选择专利保护,就要公开全部技术细节,这样固然保护力度强,但客观上也给了竞争对手模仿赶超的机会。相比之下,商业秘密把技术细节保持在“黑箱”状态,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也是技术型企业常用的手段。不过,这对企业的保密工作提出很高要求,而这恰恰是国内不少高新技术企业的盲区。

以上海知识产权园内的一家企业为例,他们遭遇的商业秘密侵权,并非来自本公司跳槽的员工,而是委托设备加工方的跳槽员工。公司负责人懊丧不已:“我管好自己公司的员工已经不易,哪里还顾及到督促设备加工方做好保密工作?”随着技术创新越来越复杂,涉及上下游产业链也越来越长,对于刚起步的创新型企业来说,保护好商业秘密,显得“鞭长莫及”。

保护工作不到位,结局难圆满

2008年末,浦东新区一家知名芯片研发企业把该公司的前任高管告上法庭,理由是后者离职后带着“旧东家”的独创技术开了新公司,并与之竞争。为了这项技术,公司投入400万美元、历时两年半研发。前高管离职后,对方企业短短3个月内就推出相似产品,通过恶意价格战与其“旧东家”进行不正当竞争。

由于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判决需要找到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点”,在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的帮助分析下,企业技术人员把关键创新点的“技术语言”转化为“法律语言”,并请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此案日前进行了判决,跳槽的高管和其新开的公司均受到法律惩罚。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专家坦言,在众多类似纠纷案件中,这家芯片公司的结局已是“幸运”。根据法律条文,只有事先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才能获得法律保护,但许多企业前期不重视建立保密制度和员工保密培训,等到员工带着秘密跳槽“另立山头”,才想到维权,却为时已晚。

提前防范,胜过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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